導語:
熟悉的工程預算定額停發了,我們都很懷念它……
一、為什么停發預算定額?
1.1、預算定額等計價依據不能很好滿足市場需要;
1.2、預算定額配套的造價信息服務水平不高;
1.3、預算定額基價+造價信息動態調整+省級住建部門調價文件等造價形成機制不夠科學。
二、工程造價為什么要市場化改革?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
三、工程造價市場化怎么改革?不立不破, 破舊立新!
破舊: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的規定,逐步停止發布預算定額
立新: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推行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的工程計價方式
一、《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只說了一件事:決定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
2020年7月29日,住建部發布《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主要明確以下幾點:
1.1、工程造價為什么要市場化改革?
工程造價、質量、進度是工程建設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決定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
1.2、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方案:預算定額改革
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的規定,逐步停止發布預算定額
1.3、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方向:清單改革
推行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的工程計價方式
量:修訂工程量計算規范,統一工程項目劃分、特征描述、計量規則和計算口徑。
價:修訂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統一工程費用組成和計價規則。
二、預算定額分類
地方預算定額、全國統一預算定額、行業預算定額
2.1、地方預算定額:通常是考慮地區性特點在全國統一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和本市原有定額的基礎上改編和補充編制
地方預算定額工程造價人員最為熟悉和常用,比如北京、上海預算定額:
a、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2001年版,初版)冊說明:本定額是在全國和本市有關定額的基礎上,結合多年來執行的情況,以及……等為依據編制的。
b、上海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2000年版,1993版之改版)修編概況:本定額是……及《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的基礎上,結合多年來執行的情況,以及……等為依據編制的。
2.2、全國統一預算定額: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全國工程建設中技術和施工組織管理的情況編制,并在全國范圍內執行的定額。全統定額是全國省級住建部部門編制地方預算定額的母本。
注:全統預算定額已于2015年廢止
2015年3月4日,住建部發布正式施行2015版消耗量定額的通知(建標[2015]34號),同時廢止了全統定額:
“我部1995年發布的《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2002年發布的《全國統一建筑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2000年發布的《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1999年發布的《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2001年發布的《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編制規則》,1999年發布的《全國統一安裝工程施工儀器儀表臺班費用定額》同時廢止。”
頒發二十余年的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等全部廢止,不再更新、不再修訂,直接廢止!
2.3、行業統一定額:一般只在本行業和相同專業性質的范圍內使用。因使用范圍有限,本文不再贅述;
三、預算定額局限性
預算定額是計劃經濟時期政府計劃部門審批估算、概算、預算及下達施工任務時,進行人材機、管理費等成本核算及撥付資金、材料的依據,是工程建設重要核算依據;政府部門控制和指導量和價,帶有濃重計劃經濟色彩的指令性價格標準;
市場經濟形勢下,預算定額計價不能體現企業個別成本,不能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定額計價約束了企業自主報價,達不到合理低價中標,形不成優秀投標人與招標人的雙贏結果。不能充分反映參與競爭企業的實際消耗和技術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著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發揮,體現不出招投標活動中“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
3.1、預算定額定位局限:淡化退出
1)、2014年9月30日,住建設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建標[2014] 142號),明確工程定額定位,對國有資金投資工程,作為其編制估算、概算、最高投標限價的依據;對其他工程僅供參考。
2)、2020年7月29日,住建部發布《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的規定,逐步停止發布預算定額。
3.2、預算定額更新局限:緩慢滯后
預算定額更新緩慢,平均10年更新頻率,嚴重滯后于目前建筑業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的快速發展;客觀來說預算定額反映的是過去的生產水平,無法準確地反映當下的生產工藝、生產水平和生產成本。
2015年住建部廢止1999年~2002年發布的全國統一預算定額,定額更新間隔時間13年;
北京預算定額,2001版之后是2012版,定額更新間隔時間11年;
上海預算定額,2000版之后是2016版(實為消耗量定額),定額更新間隔時間16年;
江蘇預算定額,2004版之后是2014版,定額更新間隔時間10年;
浙江預算定額,2003版、2010版之后是2018版,定額更新間隔時間8年。
3.3、預算定額基價局限:不能體現真實工程成本
預算定額基價消耗量、單價均為政府主管部門控制和指導,預算定額消耗量本身體現的是建筑市場人、材、機的平均消耗水平,預算定額單價為定額編制時期的市場價;
預算定額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階段,各投標人選用定額基價報價都是市場平均水平,限制了投標人投標時在施工組織設計、人材機實際消耗損耗、企業管理和企業技術水平的真實體現和競爭,無法體現真實市場狀態下優秀企業認真測算的工程真實成本。
3.4、預算定額計價履約局限:干預過多,不能體現合同自治
預算定額計價模式對建設工程造價監管是從生到死,從頭到腳,從里到外,從簽約到結算,從爭議到糾紛,無所不管,無所不包,無一遺漏,無一不管,久而久之,嚴重限制了建筑企業有效競爭,嚴重限制建筑業市場化健康發展;
1)、簽約價格有保障:招投標階段按政府控制和指導的預算定額基價報價、簽約,簽約價格有保證;
2)、履約調價機制有保障:合同履約階段按定額站發布的造價信息和政府發布的工程建設人材機價格風險控制意見等調整,調價機制有保障;
3)、結算爭議有保障:合同結算階段按實計算工程量,定額計價理解爭議找定額站解決爭議糾紛,結算有保障;
干好干壞一個樣,不愁項目,不愁價格,不愁結算?皆大歡喜、普天同慶! 市場競爭何來?
比如廣東定額站發布關于鋼筋調直費用計價的爭議:
本項目混凝土灌注樁(旋挖樁)施工完畢后,在人工或機械截(鑿)樁頭過程中,大部分樁頭鋼筋會因為碰撞而彎曲變形,為了保證鋼筋錨固長度,應按規范進行鋼筋調直,雙方對鋼筋調直費用是否單獨計價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樁基礎及人工或機械截(鑿)樁頭均包含鋼筋調直工作內容,不應另外計取;承包人認為鋼筋調直需要額外計算工程量,套用樁頭鋼筋截斷子目。
清單計價模式下,類似費用爭議基本不會發生;
四、預算定額計價方式現狀
住建部之所以改革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取消定額計價模式,停發預算定額,其根本原因是:定額等計價依據不能很好滿足市場需要,造價信息服務水平不高,造價形成機制不夠科學等問題;全國統一預算定額已廢止,現行地方預算定額難以反映真實的工程成本,更何來控制工程造價?
預算定額計價模式,慣性思維下,不管是發包人還是承包人,都已然習慣了采用預算定額計價上下浮百分比的計價方式,承包人的報價模式并非基于人材機工料分析,而是直接拿預算定額上下浮;
對發包人來說,優點顯而易見,招投標按預算定額計價費率下浮百分比,定標快! 大幅度節省招投標時間;缺點呢也同樣突出,施工單位會千方百計拿嚴重滯后、過時的預算定額來索賠,爭取利益最大化;
4.1、投標人按預算定額上浮
2010年,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鐵建)承建麥加輕軌項目最終巨額虧損41.53億元,具體承建單位中鐵十八局總裁劉金林被解除總裁職務,改聘為公司高級顧問;該項目虧損最主要的原因是中鐵建估算成本出現重大失誤:中鐵建對麥加輕軌項目的報價并不是基于人材機詳細的工料分析測算真實的工程成本,而是以廣州輕軌投標成本(預算定額基價)為基數,直接上浮百分比進行報價,其報價比其他公司低了近10億美元。
很多工程造價同行很難理解:中鐵建這樣的巨無霸工程建設公司怎么會犯如此低級錯誤?其實,這是很多國內的施工單位在國外投標時慣用做法:不去項目所在地詢價了解當地市場行情,不看招標文件、合同和技術規范,依靠熟悉的預算定額基價這根拐杖去做投標報價。
4.2、發包人按預算定額下浮
目前為止,招投標、合同約定預算定額計價方式較為常見:
比如廣東定額站2020年7月15日發布的《關于肇慶保利商務中心一期工程項目計價爭議的復函(粵標定函[2020]163號)》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為定額計價:“從2016年3月28日簽訂的施工合同顯示,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為定額計價,執行《廣東省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0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0年)》等,目前雙方處于竣工結算階段。”
招投標使用當地預算定額作為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有如下特點:
1)、預算定額費率下浮招標方式:
費率招標、定標,以工程預算定額為計價口徑,按投標人下浮費率定標;
“我方全面研究了XX”項目投標文件、合同、圖紙、工程量清單,愿意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計價口徑,以總造價整體下浮 %(其中認質認價及零星用工不下浮)報價,按照招標文件、合同、圖紙的各項要求向招標人提供所需工程及服務。”
計價口徑:按以下口徑計算后的總造價整體下浮 %(其中認質認價及零星用工不下浮)。
1、工程計價口徑:
(1)按《XX工程預算定額》(XXXX版)、機械臺班和輔材單價按XXXX版預算定額價(除稅)計算不調差;綜合費用、施工組織措施費等取費標準《XXXX工程費用定額》(XXXX版))中X類工程中值取定;規費、稅金按國家現行標準計取,工程量按實結算;
(2)定額人工費按《XXX造價信息》XXXX年XX月份計取,不調差。
(3)施工組織措施費僅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非市區)、已完工工程及設備保護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其他施工組織措施費均不再計取。
(4)施工技術措施費按定額規則按實計取。
(5)投標人在施工現場臨時辦公、生活區等,安全防護及勞保用品、差旅、職工福利、保險等不另外計算費用。
2、材料約定:
3、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
2)、預算定額結算方式:
竣工結算按照由設計單位出具并經發包人批準的施工圖、設計變更的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作價原則按以下順序:
(a)承包商在投標報價中有相同或相近項目的,按其報價中的綜合單價計算。
(b)承包人在投標報價中沒有相同或相近項目的,執行《天津市建筑工程預算基價》(DBD29-101-2016)、《天津市裝飾裝修工程預算基價》(DBD29-201-2016)、《天津市市政工程預算基價》(DBD29-401-2016)《天津市給水及燃氣管道工程預算基價》(DBD29-402-2016)《天津市安裝工程預算基價》(DBD29-301-2016)及配套《天津市建設工程計價辦法》(DBD29-001-2016)等地方現行的相關定額規定,材料價差調整執行天津市定額站公布的施工期間的材料價格,天津市定額站公布的材料價格中沒有的材料發包人組織認價(認價材料單價可以不依據合同下浮),經審核后按總價下浮15%作為該項的價格。
3)、預算定額下浮費率
定標結果僅按下浮費率定標,目前常見的下浮費率比例(以下數據為地產研學社群友提供):
1)、下浮率根據工程類別劃分:土建下浮9%,安裝下浮15%,橋梁下浮13%,隧道下浮18%,市政道路下浮16%,園林綠化下浮25%;
2)、北京2012版預算定額一般下浮5~10%;
3)、江蘇2014版預算定額一般下浮10~15%
3)、湖北一般下浮10~20%;
4)、天津2016版預算定額一般下浮15%~20%;
5)、吉林一般下浮9~12%;
6)、廣東2010版預算定額,總包類下浮10~15%,安裝類下浮15~20%;總包類:深圳普遍下浮11%,惠州下浮12%,珠海下浮10%;
五、工程造價改革政策文件
工程造價改革,一直在路上……
為深化貫徹“放、管、服”,國辦、住建部、發改委等相關部門陸續發布了有關建筑業工程造價改革政策:
5.1、國辦促進建筑業發展意見
2017年2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九)加強承包履約管理。……。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體系和工程造價信息發布機制,形成統一的工程造價計價規則,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5.2、加強和改善工程造價監管意見
2017年9月14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加強和改善工程造價監管的意見(建標[2017]209號),明確:共編共享計價依據,搭建公平市場平臺,清除妨礙形成全國統一市場的不合理地區計價依據,統一消耗量定額編制規則。
5.3、標準定額司2018年工作要點,關于造價改革
2018年1月22日,標準定額司關于印發201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建標綜函[2018]11號):
加強和完善工程造價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秩序,建立全國統一的工程計價規則。一是完善建設工程造價費用項目構成,適應建設項目造價控制和工程總承包需要。二是完善工程量清單格式、項目組成、費用構成、編制方法,統一全國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和計價規則。三是統一消耗量定額編制規則,工程造價綜合指標指數和人工、材料價格信息發布標準,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的建設市場。
5.4、住建部加強工程招投標監管意見
2019年12月24日,住建部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就工程造價改革提出以下意見:
(六)推動市場形成價格機制:實施工程造價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鼓勵地方建立工程造價數據庫和發布市場化的造價指標指數,促進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同價。對標國際,建立工程計量計價體系,完善工程材料、機械、人工等各類價格市場化信息發布機制。改進最高投標限價編制方式,強化招標人工程造價管控責任,推行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
六、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為什么必須“廢止”預算定額?
6.1、為什么說預算定額計價方式造價形成機制不夠科學?屢被圍標
在分析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為什么必須“廢止”預算定額之前,我們先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屢被圍標典型案例:
1)、2019年10月25日,安徽省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了一則通報:安慶經開區天寶新苑、站東花園小區改造工程施工項目公開招標,最高投標限價826萬,發現投標單位數量異常:416家單位投標,復核發現146家單位串通投標,決定沒收146家企業的投標保證金各16萬,合計2336萬。
2)、2018年3月,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立案偵辦了“3.26”楊某涉黑專案,在偵查過程中發現該案主犯存在串通投標行為。經查: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楊某參與綿陽市一環路某工程項目投標。為確保中標,楊某安排他人購買多家公司資質進行圍標,統一制作標書,控制投標報價,達到串通投標目的,該案涉案金額7.2億元。2019年12月31日,主犯楊某被綿陽涪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社會投資建設項目鮮有大規模、大范圍串標、圍標情況,而政府資金投資建設項目屢被圍標,圍標者們冒著被沒收投標保證金、被判刑的高額風險仍一如既往、前赴后繼去圍標,且屢禁不止,深刻的說明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依據預算定額計價方式編制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的有重大缺陷和漏洞。
6.2、為什么說預算定額計價方式造價形成機制不夠科學?調價文件存在法律層級問題
作為預算定額計價體系的一個重要環節:地方政府調價政策文件通常存在法律層級問題,依靠行政干預手段來調整簽約雙方自愿簽訂的有效合同爭議或糾紛,終非科學、有效、合理、合法的機制;
例如,2019年9月16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工程建設人工材料價格風險控制的意見(節選)
1.調整的范圍限定于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是指用量較大、占工程造價比例較高的材料,包括的范圍以合同約定為準。當合同未對主要材料范圍進行明確約定時,則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1)金屬材料、木材、水泥、混凝土、瀝青混凝土、預制構件、砂漿、磚、瓦、砂子、碎石、石灰、石材、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玻璃、保溫材料、門窗、面磚、管材、管件、閥門、電線電纜、燈具、衛生潔具、散熱器、苗木、花卉等。
(2)合同價中單種材料合價占單位工程造價比例在1%及以上的材料。
(3)設區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主要材料種類。
2.主要材料價格發生波動時,波動幅度在±5%以內(含5%)的,材料價差不進行調整;波動幅度超出±5%的,按照超出部分調整材料價差。
該調價文件調價范圍選定了除輔材之外的全部材料......
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建筑材料等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期間,通常會發布文件規范建筑材料等價差調整問題,但該類文件通常規章以下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存在法律適用層級問題,且通過行政手段調整解決施工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終非市場經濟和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
住建委/住建廳/住建局發布建筑材料調差文件系部門規定,不是法律、行政法規,對依法訂立的合同不具有變更強制力。《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6.3、為什么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的規定?
預算定額計價模式,是一個完整、立體、全方位的計價系統,不是單單預算定額獨立存在,預算定額計價模式貫穿招投標、合同履約、合同結算、合同糾紛爭議等建設工程全過程;
1)、2013版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明確預算定額作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第五章招標控制價編制規定:招標控制價按照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定額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信息(無信息價時參照市場價)編制與復核;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不應上調或下浮。
2)、2014年住建部文件明確預算定額作用:住建部于2014年官方文件建標[2014]142號文:“明確工程定額定位,對國有資金投資工程,作為其編制估算、概算、最高投標限價的依據;對其他工程僅供參考。”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修編三次,歷經2003版、2008版、2013版,仍然無法擺脫對預算定額的束縛和依賴,從“四、預算定額計價方式現狀”可知預算定額計價模式由嚴重的局限性,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好像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在兩個維度空間的世界,社會投標建設項目通常是按預算定額計價模式拼下浮10%~25%來定標和計算,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則明確約定最高投標限價不得下浮,合同價格10%~20%的差價驅使投標人甘冒被沒收巨額圍標成本和被判刑風險去非法圍標。
6.4、為什么說造價信息服務水平不高?
1)、造價信息發布機構非專業機構:同政府主管部門控制和指導的預算定額性質一樣,按月發布的造價信息也是省市當地定額站或政府主導的造價信息編制部門按月發布造價信息,不是建設單位、咨詢公司詢價或者采集市場價格,是定額站或者造價信息編制部門自行根據省市主要建材供應商提供價格信息來采集發布,造價信息價格普遍偏高于市場價格;
2)、造價信息時效性滯后:造價信息通常是按月發布,一月發布一次,一般是本月15日以后發布本月造價信息,市場人材機信息采集自本月10日前;
3)、造價信息是過去市場平均價格:造價信息是編制部門采集過去平均市場價格,無法反應各品牌、檔次區分,即使是同廠家同品牌產品,不同經銷商也有價格差;不同品牌則價格差異較大,無法反應真實的市場價格,不管是招投標階段的合同靜態基準價格還是合同履約、合同結算期間動態調整價格,執行信息價的都是反應過去的市場平均價格信息,無法實時顯示采購時期的具體、實際價格信息;
目前,市場認可度較高的鋼筋、鋼材、鍍鋅鋼管等價格來源大部分習慣于“我的鋼鐵”網,可以查不同品牌不同城市當天價格水平;電纜電線按“上海有色”網、“長江有色金屬網”定合同基準價格和調價依據。
目前的工程造價形成機制就是由政府控制和指導的預算定額為計價依據,價格調整執行定額站頒發的造價信息和住建委/廳發布的調價指導文件,結算爭議可以找定額站解決處理,無一不體現了政府全天候、全方位、全身心管家式的貼心服務,主管部門行政干預過多,無法體現合同自治的契約精神;更無法體現市場經濟的管理模式;
采用預算定額為合同計價依據的,由于定額基價通常是定額編制期的市場預算價格,在編制建設工程招標控制價或標底、投標報價、工程預算、工程結算時,應全部實行當期市場預算價格;
這里是當期市場預算價格是指和預算定額配套使用,由當地市級住建委/住建局等行政單位按月頒發造價信息,造價信息除人工費之外,通常是滯后和高于市場平均價格,這也是為什么按預算定額招投標及結算時,承發包雙方通常約定下浮比例的原因;
6.5、小結:
廢止預算定額,廢止的不僅僅是預算定額,而是預算定額計價體系;不立不破,為什么必須要破舊立新?
雖然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已修訂、改編三版(2003版、2008版、2013版),但其核心計價依據及招標控制價編制仍然依賴預算定額計價方式;
如果工程造價計價方式永遠都是政府控制和指導的預算定額計價模式和體系,那么真正的工程造價市場化永遠不可能出現,只有將習以為常、平時習慣和依賴的預算定額徹底廢除才可能徹底改變目前的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和現狀;
七、預算定額不適用于工程總承包固定總價合同
近年來,住建部等政府監管部門及地市住建廳/住建委屢屢發文明確大力推薦工程總承包并明確工程總承包合同模式:
7.1、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
2019年12月31日,住建部、發改委聯合發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條企業投資項目的工程總承包宜采用總價合同,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應當合理確定合同價格形式。采用總價合同的,除合同約定可以調整的情形外,合同總價一般不予調整。
7.2、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2020年6月8日,住建部發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明確合同價格形式:合同價格形式為總價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予調整,但合同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3、江蘇工程總承包發展實施意見
2020年7月22日,江蘇省住建廳發布工程總承包發展實施意見:加強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管理:企業投資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宜采用總價合同,,,,,,,。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應在合同中明確風險范圍,合理確定價格調整和計量支付條款。采用總價合同的工程總承包項目,除合同約定可以調整的情況外,合同價款一般不予調整;期中支付、結算審核時僅對合同約定的可調部分進行費用審核,對固定總價包干部分不再審核。
7.4、浙江住建廳工程總承包發展實施意見
2020年8月5日,浙江住建廳發布工程總承包發展實施意見:工程總承包合同宜采用總價合同,除合同約定可以調整情形外,合同總價一般不予調整;
住建部發布的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合同示范文本,江蘇、浙江住建廳工程總承包實施意見均一再強調:工程總承包合同最常見的合同類型為固定總價合同。
7.5、預算定額計價模式不適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工程總承包固定總價包干合同適合選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總價合同模式,不適合選用預算定額計價模式;
有部分工程總承包合同采用預算定額計價模式,簽約按照當地預算定額和取費標準下浮費率,結算時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據實結算;這種形式的工程總承包合同和計價模式缺點是:
1)、預算定額單價合同模式,工程總承包商通常會選擇結算時最有利于自己利潤最大化方向進行設計,工程造價風險中量的風險又轉移回歸到了發包人,工程造價難以得到有效控制;
2)、預算定額單價模式無法調動工程總承包商設計優化的積極性,在利潤最大化趨利的原則下,承包人不會站在發包人角度來控制成本,節約社會投資,更談不上引領建筑業健康發展;
3)、預算定額單價模式優點僅在于快速確定承包人,大幅度節省招投標時間,但發包人管理成本較高,需在圖紙設計階段加強監管,施工過程中、結算時對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計量,結算工作量巨大,結算階段和經驗豐富的承包人斗智斗勇,難以有效監管和節省投資。
4)、預算定額下浮方式計價又回歸了政府定價的價格形式,無法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更難以調動承包商的積極性。
八、消耗量定額頻繁修訂
政府定價、帶價的預算定額是帶有顯著計劃經濟烙印的產物;不扔掉政府定價這根拐杖是無法做到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
8.1、消耗量定額特點
相比帶價的預算定額,不帶價消耗量定額是適用于目前市場經濟下市場詢價、自主競爭報價的清單計價模式的重要參考依據;
預算定額“量價合一”,政府定價;消耗量定額“量價分離”,市場詢價;
消耗量定額是指完成合格的規定計量單位分部分項安裝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班的消耗量標準。
消耗量定額是只有人材機消耗量沒有價格的定額,充分體現了量、價分離;報價可以參照消耗量,完全放棄預算定額的政府定價標準,可以最大范圍、最大幅度解放定額基價的束縛,發揮投標人自主投標報價的優勢;
使用量價分離的新定額,必須將分部分項工程實體項目和措施性項目區別開來,正確分列分部分項工程實體項目和措施性項目
與全統預算定額的斷然廢止不同,消耗量定額近年來頻繁修訂更新:
8.2、住建部頻繁修訂消耗量定額
2015年消耗量定額:《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編號TY01-31-2015)、《通用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編號TY02-31-2015)、《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編號ZYA1-31-2015)、《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用編制規則》、《建設工程施工儀器儀表臺班費用編制規則》修訂發布后;2016年~2019年陸續修訂、發布了其他專業消耗量定額;
2018年8月28日發布《房屋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編號為TY01-41-2018)、《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維護消耗量定額》(編號為ZYA1-41(01)-2018)、《古建筑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編號TY01-01(03)-2018)、《房屋建筑加固工程消耗量定額》(編號TY01-01(04)-2018)、《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編號為ZYA4-31-2018)、《園林綠化工程消耗量定額》(編號為ZYA2-31-2018)
2019年10月31日、11月5日,住建部官網陸續發布了2015版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市政工程及通用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修訂征求意見函;
8.3、部分省市現行消耗量定額
目前部分省市陸續更新消耗量定額,上海2016年發布的預算定額實為消耗量定額,只有人工、材料、機械的消耗量,沒有帶價的定額基價;
1)、上海消耗量定額:上海住建委2016年12月23日發布《上海市建筑和裝飾工程預算定額(SH01-31-2016)》等7本工程預算定額(實為消耗量定額);
2)、深圳消耗量定額:深圳住建局2016年發布《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18年發布《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2020年發布《深圳市裝飾、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
3)、山東消耗量定額:山東住建廳2016年發布《山東省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工程消耗量定額》
4)、湖南消耗量定額:湖南住建廳2020年發布《湖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安裝、市政、園林綠化等工程消耗量定額》
九、預測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方向:
住建部2020年7月29日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改革核心是: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推行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的工程計價方式
預測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方向:
9.1、改革試行階段:工程量計算規范+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消耗量定額輔助;
堅持不立不破、破舊立新的原則,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的規定,逐步停止發布預算定額,但預算定額目前仍是大部分工程造價人員所依賴和熟悉的計價方式,想全面擺脫政府控制和定價的模式就必須尋找預算定額相似功能的替代模式;
相比預算定額“量價合一”政府定價模式,消耗量定額“量價分離”,僅明確完成某項分部分項工程的人材機消耗量,完全市場詢價模式,更能契合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方向;
消耗量定額模式和預算定額模式格式、內容相仿,不同之處是僅有消耗量,無任何價格;僅體現人、材(主要材料)、機消耗量,輔助材料則不再顯示;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試行階段完全可以用消耗量定額取代預算定額首先進行和熟悉“市場詢價”階段的改革;為完全“自主報價”做準備。
9.2、改革成熟階段:脫離消耗量定額,完全自主報價
工程造價改革的成熟階段,是目前現在很多地產實施成熟的無定額計價模式,人、材、機消耗量、市場價格完全由投標單位根據企業自身管理水平自行填報、自行報價;
完善工程造價形成機制: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
1)、清單計量:統一工程量計量模式,統一工程量計量口徑,明確工程量清單完整性和準確性由招標人、投標人共同負責,增加投標人與招標人共同編制工程量清單,有復核工程量清單完整性和準確性的義務;
目前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關于清單計量規定有其明顯的局限性: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應由招標人負責;這一條極為不妥,目前極為普遍的情況是招標人編制工程量清單基本都是選擇咨詢公司來完成此項基礎性的工作,建設單位復審或復核;
相比咨詢公司來說更為熟悉圖紙及施工工藝、施工技術的施工單位,在招投標最為關鍵和繁重的工程量計量環節卻沒有任何責任及義務,招投標階段發現工程量清單問題也怕在招標工程量清單其他項中補充而導致投標價比其他投標單位偏高而不提工程量偏差問題,反正結算時可以依據工程量清單準確性和完整性應由招標人負責這條來找補;
在固定總價包干合同越來越普及,承發包雙方所認可和接受的情況下,招標工程量清單缺、漏項及工程量偏差,就不應該把所有責任放在發包方,而應該發揮投標人比咨詢公司更熟悉圖紙、施工工藝技術的優勢方面,共同和招標人在招投標階段處理好招標圖紙范圍內的工程量清單缺漏項及偏差,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重復發生的糾紛、爭議。
2)、市場詢價:
建設工程項目中,材料設備費用占比最大,社會投資建設項目通常采用甲供材、甲指乙供材、甲控材、找生產廠家或經銷商定向詢價等方式來確定或鎖定合同材料設備價格;
2.1)、主要設備類:通常根據項目設計圖紙及技術規范直接找廠家詢價;
2.2)、主要主控材料:
a、鋼筋、型鋼、鍍鋅鋼管等鋼材價格可以參照“我的鋼鐵”網,鎖定城市所在地,鎖定招標期間不同品牌鋼廠或生產廠家等基準價格作為招投標階段基準價,合同約定調價風險(如合同約定鋼材基準價±5%以內不調整,超過按合同約定調價機制調整)及調價機制;
b、混凝土則向城市所在地主要混凝土供應廠家詢價,合同約定基準價格及調價機制(如有);
c、電線電纜則可以按“上海有色”網、“長江有色金屬網”定招投標階段鎖定某個日期銅價作為合同基準價格,調價依據則可明確調價標準及范圍,如合同約定銅價±1,000元以內不調整,超過則按合同約定調價原則調整。
2.3)、其他主要材料
a、明確品牌檔次選用:根據項目交付標準和檔次定位(比如:五星級酒店、改善型豪宅等)明確其他主要材料的品牌檔次、品牌范圍(或增加同檔次品牌范圍),并明確國產還是合資、純進口(注明材料產地);
b、詢價材料清單需詳細列明材料設備規格型號、使用部位、數量等;
c、材料詢價單需明確重要商務條款,如付款方式,訂單格式及權限,是否有質保金,交貨期、交貨地點、是否車板交貨等;
d、參考按市場價詢價已簽約六個月內其他主要材料價格合同價,需考慮到項目所在地、材料用量、付款方式、造價比重、規格型號等影響因素。
2.4)、市場詢價注意事項
a、付款方式影響:不同付款方式對詢價結果影響較大,詢價需統一明確付款方式,不得對不同詢價單位發布不同付款方式及標準;
b、材料供貨數量及付款方影響:材料供貨數量和付款方同樣對市場詢價結果有直接影響,批量或大量供貨,建設單位直接支付貨款通常會有較為優惠合理價格;如材料需求量較小且是施工單位付款,廠家報價則通常會考慮到資金成本。
c、報價有效期:注意及備注材料詢價單關于報價有效期約定,避免出現詢價失誤;
b、生產廠家及代理商/經銷商區別:生產廠家、代理商/經銷商對付款方式要求區別較大,合同條款差異明顯,要注意區分;
e、詢價單材料設備規格型號、性能、品牌檔次、產地等具體要求必須一致,嚴禁出現不同供應商不同詢價標準或差異,導致市場詢價結果不一致。
3)、自主報價:相比市場詢價來說,自主報價彰顯企業自身雄厚技術實力和卓越的管理水平,預算定額計價體系的拐杖廢除了,參考依據消耗量定額也不用了;
人材機消耗量完全是根據投標項目具體情況,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參考企業測算相同或類似業態,參考工程所在地所處具體位置及工期、材料供應等綜合因素綜合考慮人材機消耗量來投標報價;
自主競爭報價,是投標人綜合實力的綜合體現,可以充分發揮投標人自身雄厚技術實力和卓越的管理水平:比如投標人較大規模的材料供應商儲備庫及完善的材料采購流程,有技術水平、熟練程度較高的勞務分包單位,有先進、獨到的工藝、工法流程技術,有較高的采購額和較強的議價能力,又可以根據市場經濟發展趨勢進行詳細的工料機分析,這樣可以迅速的在完全市場化的工程造價市場脫穎而出,優勝劣汰,形成市場健康的競爭發展趨勢和前景,以市場選擇倒逼建筑企業轉型升級,提高建筑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4)、競爭定價:
投標單位有較強的實力,可以做到和發包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有限的投資可以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這就是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的初衷和核心;
目前運行成熟完全脫離定額計價的港版清單計價模式:
后記:
推行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的工程計價方式,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形成健康充滿競爭力的建筑交易市場;
招標人可按現行有效的招投標制度、符合市場發展規律完善有效的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快速篩選出適合自己企業階段性發展的尊重契約精神、門當戶對、資源互補、合作共贏的投標人。
一帶一路國際市場的大門已經打開,施工單位走出國門任重而道遠,中鐵建沙特麥加輕軌因估算成本出現重大失誤巨虧41.53億警鐘長鳴,通過建立科學合理工程計量規范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增強施工企業市場詢價和競爭談判能力,促使施工企業提升自身綜合管理、技術實力,提升施工企業國際競爭力,為施工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
管理者的根本職責是:根據建筑市場和建筑行業快速發展,制定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充滿競爭力的、充滿活力的指導原則和政策,深化落實“放、管、服”,預算定額計價模式不合理的政策和機制及時調整,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使承發包雙方扔掉政府控制和指導價格的拐杖,承發包雙方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有限的投資可以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
這,就是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的最核心的訴求和愿景。